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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启用雨**和**县两处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时。
二、设置位置
1.雨**多营镇大深村不停车检测点:**市雨**多营镇国道318线K2676+100处,检测方向为双向。
2.**县小河镇不停车检测点:**市**县小河镇国道318线K2704+200处,检测方向为双向。
三、检测及抓拍内容
不停车检测过往货运车辆称重数据,抓拍车牌、车身及行驶行为等图片、视频信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非现场执法设施采集的信息,对存在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车辆依法处理。
四、卸货地点
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请按照各非现场执法点安装的交通指示牌内容,就近自行卸载货物或者前往指定地点卸货(具体地址: 1.**市雨**多营镇金仓西路34号多营卸货场;2.**市**县小河镇沙坪村9组沙坪卸货场)
五、违法处理
1.雨**多营镇大深村不停车检测点
**市交通****支队,地址:**市雨**青江街道宁雅路44号,联系电话:0835-****722。
2.**县小河镇不停车检测点
**县****执法大队,地址:**市**县**镇建设路216号,联系电话:0835-****259。
车籍所在地在**省行政区域内的,还可以前往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申请处理。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运输秩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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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