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026-10-23 14:20:57
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县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二、资金情况
最高限价:528900.00元
三、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A.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09:00- 12: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电子邮箱获取。
电子邮箱领取,经办人应当提交报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代理机构在报名工作时间内邮箱回复各报名供应商,领取时交询价文件制作工本费200.00元,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0:00(**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3日10:00(**时间)在****开启。
十、磋商地点:**市**区诗书**一段69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市**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环境局
联 系 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28-****3989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诗书**一段69号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