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6年2月至3****人民检察院****检察院)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公室、****警察大队)等5个职能部门,共有各类编制38名。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8万元;支出总计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5万元,项目支出68.3万元。2025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55.38万元,支出总计855.3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检察院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基本合理,非税收入管理基本规范,建立了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公务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等制度,制度执行基本到位。但审计也发现其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
2.超实际需求申领预算资金,存在年末预付次年相关费用的情况。
3.部门预算和决算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
(二)预算支出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核算不准确。
2.一般性支出费用核算不规范。
3.未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4.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存在出差人员、报账、车辆派车三方记录材料不一致的情况。
5.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工会经费、人员经费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统筹方面存在的问题
1.行政办公用房和检察业务用房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4.无形资产核算不规范。
5.超规定上限配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扫描仪等资产。
6.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处置。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1.采购车辆事项未经党组会集体决策。
2.档案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年初未单独编制档案服务采购预算。
3.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明确了整改要求,提出了夯实预决算编制基础、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资产和采购全程管理等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察院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