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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10-23
| 项目名称 | ****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宏仁镇3户、金龙镇3户、石牛镇2户、许州镇3户、**镇5户、演武镇4户、**镇3户、观义镇1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37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逢宝 | |
| 联系人 | *飞亚 | 联系电话 | 183****1555 | |
| 项目投资(万元) | 651.71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1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宏仁镇3户、金龙镇3户、石牛镇2户、许州镇3户、**镇5户、演武镇4户、**镇3户、观义镇1户,共24户。各自建房投资各建****发电站一座,以上客户采用国家标准光伏组件发电系统,在租用的农户房屋屋顶安装光伏组件,电力消纳方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380V,施行单户并网形式。遵守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及维护管理,安全等相关规定。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施工完毕后统一带走清理 有环保措施: 按规定时间进行安装,不扰民 | |
| 承诺:**** *逢宝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逢宝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