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至2027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拟对2026年至2027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光电公司2026年至2027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一)服务名称、采购数量
1.服务名称:光电公司2026年至2027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园区内的车间、办公楼、库房、道路、绿化、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所有建构筑物零星维修和应急抢险抢修。
内容:单个项目金额5万元以下,在成交单位资质范围内的**、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
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任务单(零星点位施工前下达的任务单)内所示工程内容及方案报价。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每年维修费不超得过40万元(含税)。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四)**时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两年。
(五)交货地点:**省**市**区****工业园 ****厂区内指定位置。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誉要求
2.1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2.2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公司、分支机构的,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证明文件:①提供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公司、分支机构的,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页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进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提供“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要求在本项目开选时间前30个日历天内。
(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要求
1.业绩证明: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的本项目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现场危险作业****政府机关颁布作业证书,如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高空作业和高处作业证书等,且现场危险作业操作人员需与提供证书人员为同一人。(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且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与提供证书人员为同一人。(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集团****集团负面清单。
六、谈判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16:00(**时间,下同)。
(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2026年10月29日17:00止。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2026年10月30日9:30止。
(四)提问及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9:30。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提问及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并及时通过谈判公告第十一条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人。
(五)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9:30。电子文件上传至**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谈判开始时间、方式:2026年10月30日9:30 ,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谈判。
【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本特别提示,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①供应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简称系统报价)时,务必认真仔细检查所填系统报价和上传的附件资料,每轮次只有1次报价机会,报价后无法撤回和修改系统报价和附件资料。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价格单位为元,最多保留2位小数。③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当供应商的系统报价与其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表中报价不一致时,以其系统报价为准。若发生此种情况,成交供应商以系统报价对其报价表进行修正。
七、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参与单位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参与本项目(已办理**CA、CFCA的供应商可在该平台通用)。
3.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
(二)供应商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提交的一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四)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五)**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电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标段(包)成交(中选)金额(不含税)的0.2%,该费用在办理结算时,采购人自动扣除;
2.单个项目电子交易服务费上限为8000元。
(六)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1.在线客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服务电话:010****2559;
3.CA及签章服务: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八、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IP地址相同的,****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公司负面清单。
九、发布谈判公告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建设网(https://www.****.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集团****园区
技术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0428
项目经办人:饶女士 联系电话:0831-****799
十一、异议处理
本项****管理部负责受理,联系人:饶女士,联系电话:083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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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