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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10月20日**********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环境局、磨溪镇等相关部门以及老木垭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磨溪019-H9井钻前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地块复垦达到《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项目区土地复垦率达到100%,符合复垦质量要求,验收结果认定为合格。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若相关权利人对复垦验收结果持有异议,须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局。若公告期内未收到权利人关于复垦验收结果的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我局将正式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4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胡涛、李红忠
联系电话:082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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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