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3 08:21:18
各供应商:
****2026年度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00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工作日完成接口开发、安装、调试等服务。
(五)项目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卫健委《关于做好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集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5〕381 ****卫健委、**省疾控局《关于印发〈**省智慧健康数据集采集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卫规划信息函〔2026〕73 号)文件要求,我院需开展HIS、LIS、EMR、PACS和院感等系统涉及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集采集接口的开发与适配,完善医院对应信息系统的改造及数据标准化治理,并与省智慧健康大数据平台接口开展联调联试,最终实现智慧健康核心数据标准化采集、汇聚、治理与上传,确保智慧健康核心数据规范传入省智慧健康大数据平台,达到数据互联互通。
本项目为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接口适配改造,需打通我院 HIS、LIS、EMR、PACS、院感系统,对接**省智慧健康大数据平台。HIS、LIS、EMR、PACS 系统软件著作权、底层源代码、数据库结构、私有交互协议分属****、******公司,属于不可替代专有技术,未向第三方开放底层授权。项目实施需要两套系统同步协同联调,第三方服务商无法获取底层技术,实施过程存在业务中断、患者隐私泄露、数据错乱风险,实施周期无法满足省级主管部门时限要求。****作为拟定供应商,可统筹协调**单位******公司同步完成 PACS 接口开发、联调测试、上线保障,能够保障多系统兼容、业务连续运行,按期完成省级平台数据汇聚上报任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推荐供应商信息
(一)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西芯大道5号2栋10层1号。
四、公告期限
自2026年10月23日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供应商对本项目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将意见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具体异议内容、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提出异议者将不再受理,公告期结束若无异议,我院将按流程开展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二)地址:**县**镇**江大道。
(三)联系人:周老师。
(四)联系电话:186****4510。
(五)监督电话:08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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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