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丰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充电宝项目合作经营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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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项目**经营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共享充电宝**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述

****学院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为满足广大师生移动电子设备充电需求,****公司****(以下简称 “丰野公司”****学院学生公寓、教学楼、行政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训楼等场所安装共享充电宝设备。

三、**方式

本项目为 ** 经营方式, 丰野公司提供场地和配套电源服务, ** 方 提供 设备 设施 ,并负责设备、设施日常维护 。

四、本项目预算标的

1、提供不低于23个门店的共享充电设备。

2、租借充电宝每小时限价1.5元/小时。

3、 固定场地**费预算金额为 ¥ 4 0 000 .00 元 /年 × 3年=120000.00元 。

五、 **方引进方式

采用公开比选引进方式 。 **方 仅对 预期 收益保底价格进行报价。 现场 比选 ,以盖章密封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 比选响应文件中 固定场地**费 报价最高的 为最终**人。

六、合格** 方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中选**方 必须是具有品牌共享充电宝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取****公司授权的单位,设备安装方案、报价单(租借充电宝单价、每年收益保底), 遵循价高者优先原则 (需在 比选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 ;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公司;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或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时间

** 经营期限 三 年。 中选**方不 得转租转包,增减充电设备门店需经 丰野 公司同意。在经营期限内,若 中选**方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 丰野 公司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 丰野 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丰野 公司不予承担,概由 中选**方 自行负责。若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若有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若因不可抗力致合同履约终止,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固定场地**费在 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 内 ****公司指定账户。

八、安全要求

**方 应保证经营 场地 范围内设施设备安全稳定,对经营场所内设施设备应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若发生场地安全事故、设施设备故障原因导致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由 **方 负 全 责。

九、参加比选 报名时间 、 地点 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 6 年 10月 29 日 16:00止

2 、 报名地点: ******区青江路中段 1 336 ****学院二号后勤楼 3 05 室

3、 报名方式: 本项目 进行 现场报名。

经办人员为法人,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员不是法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质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以上资料均需盖公章),品牌充电宝产品合格证、共享充电宝的****公司授权书,在报名时 提供 。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1 月 2 日 10时(**时间)。

十一、 比选 时间: 202 6 年 1 1 月 2 日 1 0 时(**时间)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比选 地点。 逾期送达、未密封盖章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 比选 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 比选 地址:******区青江路中段 1 336 ****学院二号后勤楼 3 01 室。

十三、报名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181****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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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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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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