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社区门口约3亩土地
公开出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拟****社区门口约3亩土地公开出租,公告如下:
一、出租范围
拟出租土地位****社区门口,范围内共涉及可用于停车土地面积约5亩,其中,周边居民通行道路约0.8亩,**社区便民办公停车用地约1.2亩,可对社会公开出租经营土地面积约3亩。
二、出租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局关于印发〈**市**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攀国土资发〔2018〕130号),竞租起始价格为3.8万元/亩/年(即按该地段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四十分之一计算年租金),公开竞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承租人需一次性缴纳2年期租金,并缴纳2年期租金总额的30%作为临时用地保证金。
三、公开报名及竞价时间
公开出租报名时间自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18:00时止,共5日,有意向者需在此期间内完成报名登记。
报名联系人:赵前程 联系电话:0812-****915
地址:****(**苏铁中路315号9栋)
报名登记后,意向承租人需在10月27日前提供临时利用方案,****中心****规划局**分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竞价。
四、临时用地要求
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期间,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影响城市开发建设。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限内,因实施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拆除建(构)筑物的,土地使用者需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不给予任何补偿和赔偿。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规划局**分局、****中心、属地乡镇(街道)现场验收,符合交还条件的,办理交还手续,退还临时用地保证金,不符合交还条件的,责令其15日内整改达到交还条件要求,逾期仍未达到交还条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提前收回的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终止临时利用合同,退还剩余租期(未履行部分)临时用地租金和临时用地保证金(扣除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相关款项余款)。
五、合同签订
(一)为防止碎石飞溅等安全事故发生以及扬尘污染,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需硬化承租土地及周边环境整治。
****停车场管理范围包括:1.停车场内部周边居民通行道路,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顺畅;2.****社区便民办公停车用地;3.合法合规收取出租经营土地的停车费。
因该土地为储备土地,按有关规定,本次租赁期限为2年,到期后由承租人申请,在满足临时用地相关条件情况下,****中心****规划局**分局审查同意后,可续签土地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