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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9月22日********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中心****中心)、****环境局、****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位于**县清**英雄村5组,用地单位****集团****公司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5合同段项目部,临时用地批复为屏**规划函〔2021〕344号的G4216线宜金高速公路XJ5****工厂临时用地阶段性土地复垦工程开展复垦验收。
本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3.5561公顷,本次实施阶段性复垦范围面积0.0948公顷,土地复垦率100%。经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查,阶段性复垦地块各项指标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要求,复垦后耕地达到可耕种条件,原地类全部恢复到位,阶段性复垦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若相关权利人对复垦验收结果持有异议,须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局。若公告期内未收到权利人关于复垦验收结果的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我局将正式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1月21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喻女士
联系电话:083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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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