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路(三星至宏缘段)改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答疑(0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就“东三路(三星至宏缘段)改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相关提问作出如下回复:
提问1、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予以认定,以及****委员会关于“****公司****公司投标吗”****公司****公司投标,请问拟派往本项的项目经理、项目****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本项目社保证明要求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招标文件载明社保缴费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招标文件未对 “该投标人单位” 是否****公司另行作出约定,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投标资料,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予以认可,****委员会依法评审认定。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2日
东三路(三星至宏缘段)改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补遗(01)
现将“东三路(三星至宏缘段)改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3财务最低要求由“/”变更为“2023年01月01日(近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2)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中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由“/ 年至 / 年”变更为“2023年至 2025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标准“(2)招标人自行确定”变更为“(2)**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3)投标人财务评审中近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
3.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