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我区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为契机,着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完善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加快建立秸秆“收储运加用”体系,推广“粪污+秸秆”综合利用和腐熟还田方式,旨在构建“一镇一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秸秆**量及利用现状
2025年**区粮食及油料作物播种面积为12.8万亩,主要作物为水稻、玉米、油菜、高粱等;全区秸秆**量4.1万吨,可收集秸秆量3.4万吨,综合利用3.2万吨,以肥料化利用为主,肥料化利用2.2万吨,占67.7%;其中,直接还田利用1.6万吨,直接还田率46.2%。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基础设施设备较为薄弱,以传统的自然腐熟就地还田为主,自然腐熟速度较慢,存在病虫危害风险。全区秸秆利用模式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加大肥料化利用主体培育力度,加强秸秆高效高值利用。
二、秸秆综合利用思路
以“秸秆还田沃土县”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完善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设施设备,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形成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产业链条。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原则,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把完善利用制度、落实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设施设备,通过粉碎直接还田、腐熟还田、秸秆畜禽粪污混合发酵形成肥料等方式推广运用秸秆“五化”利用技术,一是种养结合型堆肥,针对离田秸秆和经过无害化预处理的鸡粪、猪粪按1:2进行混合调配,发酵成为有机农家肥,就****基地,实现畜禽粪污与秸秆的**化循环利用;二是机械化灭茬直接还田,针对田间留存秸秆,采用旋耕灭茬一体化作业,将前茬作物秸秆进行田间就地粉碎,将碎秸秆与表层土壤充分混合、翻压入土,促进秸秆进行快速腐烂降解;三是无人机飞防促腐,将专用生物腐熟菌剂,通过无人机均匀喷洒于还田地块,促使秸秆在短期内转化为有机质。构建秸秆“收储运加用”体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项目目标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为项目实施主要目标,通过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我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实施主体和任务。推广规范秸秆综合利用各类技术模式和规程,不断优化秸秆“五化”利用格局,完善秸秆“收储运加用”体系,推动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补贴方式,******社、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三个转变”,即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变、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小规模向集中大规模的商品化转变,推动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进步。
(一)项目预期成效
我区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以直接还田利用为主,培育主体和补齐设施设备双向发力,筑牢秸秆综合利用基础。一是培育仲权镇仲****联合社、飞龙峡镇星****联合社、荣边镇干****联合社、荣边镇桂****联合社、舒坪街道水****联合社5个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二是建立仲权镇**村、荣边镇干塘村、飞龙峡镇丁香村、舒坪街道水口村4个腐熟还田肥料化利用展示点;三是在仲权镇仲权村、荣边镇桂花村、飞龙峡镇星星村和舒坪街道水口村配套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购置运输车辆、台秤等,补齐设施设备短板。
(二)项目建设绩效目标
1.产业指标:2026年,全区秸秆还田利用17000亩;“秸秆+粪污”等综合利用不低于12400吨,确保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直接还田利用率在40%以上。
2.资金执行:2027年9月30日前中央项目补助资金年度执行率≥90%。
3.效益指标:建立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机制模式;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
四、项目重点工作
项目建设总投资350.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5万元,自筹15.12万元。包括:(1)秸秆运输车辆和辅助设备购置等74.5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5.12万元;(2)秸秆综合利用补贴254万元;(3)采购技术支持等服务补贴21.57万元。
(一)主体培育。支持鼓励仲权镇仲****联合社、飞龙峡镇星****联合社、荣边镇干****联合社、荣边镇桂****联合社、舒坪街道水****联合社实施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用”体系建设。
工作职责:组级组织负责秸秆离田、收集、打包、堆码;村级组织负责秸秆压缩、转运;镇级(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秸秆粉碎、加工、利用全流程体系。并予以相应补贴,共同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验收标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系统整理所有项目资料,如实提供所涉及财务票据、台账、报表、影像等资料,形成秸秆利用全流程体系建设验收表。
(二)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完善补齐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运输车辆、粉碎机、装载机等专业设备,为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项目投资:总投资74.5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9.43万元,自筹资金15.12万元。
实施内容:购置秸秆运输车辆、粉碎机、装载机等设备。
实施主体:仲权镇仲权村、荣边镇桂花村、飞龙峡镇星星村、舒坪街道水****联合社。
责任单位:****政府、****政府、****政府、****办事处。
验收标准:在设备采购(安装)完成后,实施主体提供设施设备采购合同、收货验货手续、财务票据、影像等资料,形成设施设备验收表。
(三)开展监测评价和秸秆还田沃土技术推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同专业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深入开展生态效应监测工作,科学评价秸秆还田对耕地地力、作物产量和病虫害的影响。因地制宜推行翻埋、碎混、覆盖、腐熟、堆沤等秸秆还田沃土技术模式,打造各种综合利用肥料化展示点,以点示范,全域推进,在仲权镇、荣边镇、飞龙峡镇、舒坪街道集中推广腐熟还田和粉碎还田利用技术;适时组织专家团队和农技人员深入开展腐熟还田和粉碎还田技术指导和宣传,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项目投资:总投资21.57万元,均为财政补助。其中秸秆还田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价费用预算10万元,技术宣传推广运用等预算11.57万元。若各项费用预算有所结余,则自动调剂用于技术宣传及推广运用。
实施内容:1.同专业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深入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项目,完善秸秆**台账数据和科学评价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等;2.开展技术指导、宣传、推广秸秆翻埋、腐熟、堆沤等科学还田技术,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实施地点:仲权镇、荣边镇、飞龙峡镇、舒坪街道。
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
验收标准:生态环境影响监测根据由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价报告开展验收,技术宣传推广运用按照宣传资料、载体、形式等形成技术宣传推广运用验收表。
(四)开展秸秆腐熟还田、粉碎还田和“秸秆+粪污”肥料化利用等。
项目投资:总投资254万元,均为财政补助。
实施内容:计划综合利用秸秆12400吨,每吨补贴150元,共计186万元;直接还田利用17000亩,每亩补贴40元,共计68万元。细化台账、完善影像资料、实行责任人签字、落实报账制。项目实施主体利用已建****中心,将秸秆经粉碎、混料、发酵等工艺制成有机肥外销获得收益;组织就近农户参与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和腐熟、堆沤还田。
实施地点:仲权镇、荣边镇、飞龙峡镇、舒坪街道。
实施主体:仲权镇仲****联合社、飞龙峡镇星****联合社、荣边镇干****联合社、荣边镇桂****联合社、舒坪街道水****联合社。
责任单位:****政府、****政府、****政府、****办事处。
验收标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系统整理所有项目资料,如实提供所涉及财务票据、台账、报表、影像等资料,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验收表。
(五)建好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台账,进一步完善数据调查和审核工作机制,保证台账数据的真实有效。
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台账数据的调查、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六)项目验收程序
1.业主自查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业主对所有建设内容逐一开展自查,系统整理所有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决算报告和自查报告,配合做好后续验收工作。实施主体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如数退还补贴资金,自行承担相应的投入成本,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镇级验收
项目经镇级验收合格后,所在镇街对实施主体项目完成情况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申请区级验收。
3.区级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抽验。对采购类项目,采购的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要与合同内容一致,有交接记录和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要查看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资料、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承****农业农村局)、处理秸秆协议(项目主体与所在镇街)等。
4.市级复核
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复核。
五、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筹备阶段
2026年8月底前,按照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和项目实施相关文件要求,确定方案实施内容。
(二)项目实施阶段
1.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大春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票据、影像等验收所需资料整理归档。
2.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和安装,做好秸秆收储与利用工作。
3.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小春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票据、影像等验收所需资料整理归档。
4.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大春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票据、影像等验收所需资料整理归档。
5.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完成验收报告报送、备案。
(三)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阶段
2027年9月30日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和主体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主体,协同解决重大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主体按时、足量、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探索秸秆综合利用与川善治积分挂钩机制,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补贴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项目承担主体,严格落实区级报账制,确保资**全、合规使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开、透明,防止弄虚作假。对于设施设备采购,申请补贴时,未通过招投标程序购买的非标装备应提供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购买农机装备应提供当期信息价或三方比价证明;收储库棚或加工利用厂房等固定设施应提供第三方审核报告。
(三)强化资产管理
2026年秸秆重点县项目所形成资产,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按照村集体组织资产管理办法,纳入村集体“三资”台账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广泛开展社会化服务,切实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难点、堵点,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享受项目补贴的设施设备、厂房租赁或委托给第三方使用经营的,须签订合同,且年保底分红应不低于项目补贴的2.5%。
(四)深化监督检查
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对项目实施主体,加大监督检查,核实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核实台账、影像资料、责任人签字等关键环节,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互联网、村村通、公示栏等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秸秆利用宣传,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应用技术,强化群众秸秆综合利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推广先进成熟实用的秸秆利用技术,使秸秆综合利用成为企业增收和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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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