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10-2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98000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98000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
2018年9月,****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提到了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厅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了系统建设工作,各****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
****于2018年5月30号,通过单****财政厅****中心财政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省财政部门均已使用****建设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现**区拟对原有电子票据系统的传参标准、传参范围、冲红接口查询、冲红接口控制进行整理改造等工作内容,是建立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同时须实现与全省财政联网查询,由于****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且数据具有非常高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只有原系统供应商清楚源代码、系统结构和数据库结构,才能确保升级改造服务及时、准确、安全、高效,****公司无法进行升级改造。
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市**县**镇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3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政府综合办公楼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兴林
联系电话:08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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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