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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府函〔 2026〕 117号
****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请审批〈**县连界镇镇区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的请示》(连府〔2026〕7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连界镇镇区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二、****政府要严格按照维护方案开展各项规划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做好维护后规划成果的入库备案、数据更新、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将动态维护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规划成果一体化、常态化管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规划内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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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