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的相关要求,对 “******县玉****养猪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公众参与信息补充公示。本项目前期已完成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和环评第二次全文公示,因工程内容变化,本次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玉****养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玉龙镇**村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55.29亩占地范围内实施。改建工程:对场内原有猪舍饲喂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扩建工程:将现有4~16#养殖舍改造为育肥猪舍,改造面积约12700m2,扩建内容含漏粪地板、栏位、自动化饲喂、通风、降温加热、废气收集治理系统;全厂配套建设消毒用房、干粪棚、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新增生猪存栏8200头,新增出栏16400头/年;项目建成后全场总存栏10000头,年出栏2批次,全场总出栏20000头/年。
5、现有工程:现有厂内已有16栋养殖舍,改造13栋用作生猪养殖,实现存栏1800头生猪、年出栏3600头育肥猪的规模。2021年投入运营,2024年3月起停产至今。场内配套猪舍、职工宿舍、仓库、消毒房、400kVA 变压器等主体及公辅设施,养殖采用漏缝地板干清粪工艺。
6、现有环境工程: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进入沼气池,沼液配套约141亩农田消纳并敷设灌溉管网还田利用;粪渣在干粪棚暂存后还田;病死猪于厂区冻库暂存,委托**县盛****公司处置;恶臭采取低蛋白日粮、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降噪;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区按分区落实防渗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1259
通讯地址:**市**县玉龙镇**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8502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30)
电子邮箱:****101567 @qq.com
通讯地址:**市科创区****中心二期2号楼505室
邮编:62100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下载附件1 征求意见稿)**县玉****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查阅。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1828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有意见,您需下载公众意见表,按照要求填写后,通过我们提供的联系地址、邮箱,通过信函、电子邮****公司所在地直接提交意见表。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写明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意见和相关信息。我们将真诚地感谢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