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苏坝服务区拌合站(大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泸州-古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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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环境局****服务区拌合站(大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10-21 09:53

拟批准公示——****环境局****服务区拌合站(大村)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服务区拌合站(大村)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0-****072

通信地址:****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苏坝服务区拌合站(大村)建设项目

**省**市**县大村镇苏坝村

****

**中****公司

项目**1条HZS120混凝土生产线、1条HZS90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水稳料生产线,建设完成后预拌混凝土产能40万立方米/年,水稳料产能25 万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工区为封闭式厂房,搅拌机安装在室内并且采用密封措施,搅拌系统配备一台除尘器,粉尘经净化处理后自然沉降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筒仓均处于全密闭厂房中,粉尘经筒仓顶部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密闭式车间阻隔后自然降尘。料场设置于全密闭彩钢房内,项目厂区内路面采取水泥硬化,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用于周边农户农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及罐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强化车辆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的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池体污泥等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