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关于承揽项目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6年关于承揽项目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入户大堂墙地面除尘去污擦拭及玻璃刮洗;电梯间及前室墙地面除尘擦拭;公区过道墙地面除尘擦拭(含玻璃窗刮洗);楼梯梯面、护栏、平台除尘擦拭;****活动室除尘擦拭及玻璃刮洗;对内公厕地面水管冲刷;架空层柱体擦拭、地面去污湿拖及玻璃刮洗;精保洁范围内垃圾清运处理;以及比选人指定的其他公共区域精保洁服务等。。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比选失败原因:
本项目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于2026年10月20日10点00分组织开标,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只有2家供应商递交参选文件。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有效参选人为两家时可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比选。故本次比选失败,比选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公示日期: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0676
邮箱地址:****@chinaccs.cn
采购人:****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