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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中心焕新绽放装饰提升工程、**新区511504-XZXQ-04-016 地块项目装饰工程联合招标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一)招标公告第3条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各自承揽,管理范围;施工任务应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相应资质成员实施。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已重新上传技术标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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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