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非挂网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第5项产品“人类免疫缺陷病毒Ⅰ型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1NCU/mL,化学发光法。
2. 第6项产品“梅毒螺旋体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3mIU/ml,化学发光法。
3. 第7项产品“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0.5NCU/mL,化学发光法。
4. 第8项产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0.2IU/ml,化学发光法。
5. 第9项产品“乙型肝炎表面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10mIU/ml,化学发光法。
6. 第10项产品“乙型肝炎e抗原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2NCU/mL,化学发光法。
7. 第11项产品“乙型肝炎e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2NCU/mL,化学发光法。
8. 第12项产品“乙型肝炎核心抗体血清(液体)标准物质”的参数要求补充内容: 1IU/mL,化学发光法。
9.4个采购包均补充此项内容: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拟配送清单逐项明确列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如有)和规格型号(如有)并指向唯一产品,内容格式自拟,如有缺漏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1.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包1:****871.02元,包2:816438.22元,包3:984615.96元,包4:33947.41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室,联系电话:0817-****878,联系地址:**县南田路7号。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5.****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省**县****汉大道二段98号
联系方式:081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78****中心7层7号
联系方式:0817-****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81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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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