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生态修复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8.0 | 1、勘察业绩: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设计业绩: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情况,所附业绩同时具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算同时具有一个勘察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 |
调整为: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8.0 | 1、勘察业绩: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设计业绩: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情况,所附业绩同时具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算同时具有一个勘察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其它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中的3.5.3或3.5.4要求提供。 |
二、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版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