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1
项目名称:**高新区汽车产业园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
项目位置:**市**镇聚合村。
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验收评估单位:****。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改建聚合路4.235km、**南路二段1.53km、****段0.55km。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9.95hm2;土石方开挖总量14.13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34.99万m3,借方25.57万m3(普通土从**市**镇**村7组设置的取土场取土,砂砾石从合法料场购买),弃方4.71万m3,全部回填至位于**南路L1K1+420右侧的废弃鱼塘。于2021年4月开工,于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总投资4172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900.61万元。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于2025年11月13日在**市主持召开了**高新区汽车产业园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念伟,139****6041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838-****886
附件1:**高新区汽车产业园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3:**高新区汽车产业园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高新区汽车产业园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