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销售
交易会公告
(****)
受****委托,****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mg/100g | 出库能力(吨/天) |
| 26sx2301 | **** | 大石库区 | 11 | ** | 2023 | 稻谷 | 三级 | 1700 | 76.2 | 59.6 | 0.3 | 12.6 | 0 | 1.2 | 0 | 正常 | 19.5 | 150 |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2.出库费:不收取出库费。
3.出库条件:买方到卖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辆需服从卖方库区管理相关安排。日出库能力150吨,单车过磅80吨。
4.货款期、出库期:买方于2026年12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指定银行账户,于2026年12月25日前完成出库。超期未完成出库的视为买方违约。买方若违约,卖方有权另行销售,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5.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标准执行水分增量,杂质不执行增量。
6.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7.其他要求:(1)数量检斤以卖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2)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中晚籼稻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3)买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4)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销售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出库期限的损失等),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卖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联系人:周昌敏152****2358石磊139****8081王郑138****1993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竞价销售专场(会****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6年10月23日15: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市场交易须拨打028-****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29********028109
开 户 行:农行**市总府支行
(2****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203********100****87591
开户行:****银行****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市上东大街段246****酒店6****交易中心。
六、****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九、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9641(注册报名)财会部:(028)****8896 交易部:(028)****9689(挂网)****9642(交割、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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