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环**建函〔2026〕7 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川南煤田古叙****-大村井田煤层气勘查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 以下简称“ 报告表”)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二郎镇风光村 7 组、**县大村镇高山村 6 组,项目分为钻井期、压裂期、试排采期,钻井期主要为井场平整、井场区建造、钻井、录井、固井、测井等;压裂期主要为压裂、测试;试排采期对各井煤层气进行抽采。建设内容为实施 2 个丛式勘查井组,共 10 口井,其中2 口直井、8 口定向斜井。共布置 2 个井场,钻井进尺 5600m,直井取心200m,综合测井(含固井质量测井 )10 口井 ,综合录井 2 口井 ,压裂 2 层段/井 ,共20 层段,压裂监测 2 井,排采 10 口井。项目总投资 374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9.5 万元。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一 )必须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的原则 ,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落实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 二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阶段,优先使用网电,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试排放喷和事故放喷的煤层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煤层气经12m高放空火炬燃烧排放。
( 三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尽量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合理调控压裂作业时间,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
( 四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及设备、钻台冲洗废水、剩余压裂返排液等收集后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由罐车转运至有处理能力且环保****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外排;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 五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环境管控。
( 六)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废水池防垮塌措施,柴油罐区设置围堰,设置防井喷装置等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废水、废物转移运输过程管理,使用专用罐车密闭运输,实施车辆登记制度,严禁跑冒滴漏,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四、本项目试排采期结束后,经过经济评价,如果钻井有经济利用价值,则作为开发井之一,按照环保要求完善开发阶段的
环保手续后进行下一步开发;如果钻井没有经济利用价值,则作为废弃井,进行永久性封井,将排采设备进行拆卸和搬迁后,将建井初期推土机推出的表土回填场地,恢复原状或进行生态恢复。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 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自行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建设中若存在违反《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被依法查处。
七、我局委托**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 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内容开展环境保护“ 三同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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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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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环境局、**县生态****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