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S225**县永太镇(**村至柏木村)段改线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S225**县永太镇(**村至柏木村)段改线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位于永太镇长河村境内,批准临时用地面积1.5696公顷,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5696公顷,项目用途为弃土场,建设单位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该公司已完成土地复垦,****政府组织相关村社农户进行了初验,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6年9月8日,****农业农村局、****人民政府、村社等相关人员对S225**县永太镇(**村至柏木村)段改线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初步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的复垦初步验收。
****规划局
2026年10月21日
(联系人:孟女士;联系电话:083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