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业****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25〕4号)、《****政府关于印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项目可能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 目名称:******业****中心项目
项 目单位:****
项 目地点:**县**村
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业务技术用房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120.06平方米,约18.1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2栋,门卫及消防控制室2间,并配套建设训练场、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总建筑面积8602.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183.57平方米,其中1号楼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856.75平方米,2号楼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266.82平方米,门卫及消防控制室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9.28平方米,为2号楼业务用房地下设备用房。
****中心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496.80平方米,约14.25亩。主要****中心、森林防火营、****中心,并配套建设屋顶训练场、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总建筑面积13748.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622.56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6228.36平方米,森林防火营建筑面积2509.52平方米,****中心1884.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6.26平方米。
2.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
1.实施单位委托评估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评估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初步识别本项目实施区域的风险因素,确定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评估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评估单位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工作。
三、意见征询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为本项目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征询主要内容为征询对象对本项目实施后的影响、是否受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征询对象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实施单位
单 位名称:****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蓝狮****公司
联系人:袁伟宁
联系电话:193****7861
邮箱:****777978@qq.com
七、公示周期
本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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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