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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江水利工程渠(管)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补遗(第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现对**县**江水利工程渠(管)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明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与招标文件一致。请各投标人按此金额及时办理保证金缴纳事宜。本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遗。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