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安-邻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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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20 23:5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066

地 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市**县川渝高竹新区135号

******公司

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4栋厂房、辅房、办公楼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蚀刻、注塑、智能化涂装、材料成型产线共36条,其中,蚀刻线10条、注塑成型线1条、冲压及辊压成型线5条、喷漆线2条、阴极电泳线5条、静电喷粉线3条、PVC喷涂线3条、聚脲喷涂线2条、PVD线3条、发泡线2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蚀刻150万㎡、年注塑741吨、年涂装4350万㎡、年冲压、辊压约1000万m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9万元。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脱模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30米排气筒排放;喷粉钝化废气、蚀刻酸洗废气、线外预处理酸洗废气、脱漆废气、****处理站废气、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去膜酸洗废气、蚀刻前处理酸洗废气经两级碱洗塔处理后经1根30米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涂布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RTO处理后经1根30米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流平废气、点补漆废气、喷PVC废气、聚脲废气、发泡废气经“一级水旋+三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处理后,由30米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固化废气、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RTO设备燃烧废气、烤水废气经“RTO”处理后,由30米排气筒排放;PVC烘干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三级干式过滤+ CO催化燃烧”处理后,由30米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涂装废水预处理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站废气经“高效除臭+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洁废气经“水喷淋+汽水分离+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质分类收集,蚀刻废水、线外预处理****处理站(含酸碱废水处理系统1套,含铬含镍废水处理系统1套)处理后,电泳、喷粉、PVD、喷漆等涂装****处理站(含脱脂废水处理系统,磷化(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电泳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空压机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冷却塔废水、碱喷淋塔废水、热洁喷淋废水、地坪清洁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和******园区****处理厂纳管协议要求后,再送******园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御**。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金属废料、废焊渣、滤筒除尘器集尘、废靶材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空压机废干燥剂、废滤筒、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集尘回用至喷粉线;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浮油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蚀刻废液、酸洗脱漆废液、退漆剂脱漆废液、预处理酸洗废液、各类槽渣、废油墨、废开油水、磷化渣、废菲林片、废超滤膜、废胶渣、废聚脲涂料、废发泡剂、废漆渣、热洁废渣、废遮蔽材料、废油漆桶、涂料包装、化学品包装、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干式过滤材料、废填充材料、****处理站污泥、****处理站污泥、****处理站污泥、废树脂等均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4#厂房生产车间(含药剂库房、维修库房)、甲类库(含油漆和溶剂库、氯酸钠库、酸类库、碱类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处理站、****处理站、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柴油发电机房为重点防渗区;辅助厂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房、1#厂房内的空压站、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食堂、门卫等无地下水污染源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项目布设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及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系统配套DCS系统;生产车间、相关设施配套气体泄漏检测设施;配套柴油应急发电机;设置灭火器;设置气体灭火系统;设置有酸雾泄漏报警装置和视频摄像头;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厂区内设立风向标和疏散示意图;甲类库、厂房药剂库、危废暂存间、****处理站、****处理站设置截流沟、应急收集槽或防泄漏收集围堰;各厂房设置截流沟和引流沟至事故应急池,处理槽下方设置截流沟或接水盘,接水盘设置水管至截流沟;电泳、磷化等体积较大的槽体设置有备用槽,槽体配有管道连接至事故应急池;设1座有效容积不低于822m3的事故应急池和配套收集管网;甲类库等化学品储存地设置视频监控、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在用气设备附近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