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铜街子库区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铜街子库区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养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牛石**池村2组;
建设内容:按现****养殖场进行建设,****猪场1个,年出栏量达10000头。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链接:https://pan.**.com/s/1Li6p5-i6-ie-aq23Kv9EmQpwd=j2h9;
提取码:j2h9;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看。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XBF25A-vU4M9suKCtjRxlwpwd=ey34;
提取码:ey3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但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处理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31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铜河路中段123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36****9840。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天和****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93869;
地址:**省**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4楼1至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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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