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813-****734
通讯地址:**市**区丹桂大街****环境局****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创新航动力电****基地电芯厂房 工业CT装置项目 | **市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9#生产厂房检测间内 | **** | **环亚博通****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 拟**工业CT装置项目,用于对生产的锂电池电芯及组件进行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在现有检测间(面积约50.99m2)内,布设1台工业CT检测装置,型号为ISOL-CT300-Z1-W型(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3mA,最大功率500W),设备自带屏蔽的铅房、数字成像系统以及辐射工作人员操作平台等。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实体屏蔽 拟使用1座自带屏蔽的铅房,铅房内尺寸为:长3340mm*宽1621mm*高2700mm。铅房四周屏蔽墙体厚度为:西北面(主照射面)、东北面主照射面侧500mm区域、西南门主照射面侧350mm及顶部主照射面侧1300mm区域(主照射范围)采用“2mm钢板+24mm铅板+2.5mm钢板”设计;东北面(工件进出门、除主照范围外区域)采用“2mm钢板+14mm铅板+2.5mm钢板”设计;西南面(维修门、除主照范围外区域)采用“2mm钢板+14mm铅板+2.5mm钢板”设计;电控柜和操作台位于铅房东南侧,屏蔽层位于电气柜靠检测装置侧,电气柜柜门不设屏蔽层,东南侧屏蔽层采用“2mm钢板+12mm铅板+2.5mm钢板”设计;顶部(除主照射范围外)采用“2mm钢板+16mm铅板+2.5mm钢板”设计;底面采用“2mm钢板+14mm铅板+2.5mm钢板”设计。射线管头配套有铅防护外壳(罩),其结构由厚度为2mm钢板+10mm铅板+2mm钢板组成。铅房拟在上方设置进风、排风口,下方设置线缆口,均使用12mmPb铅罩屏蔽射线。 (二)两区划分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对本项目CT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将铅房主体区域划分为控制区,将检测间除控制区外区域划为监督区。 (三)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铅房手动维修防护门与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实现门机联锁、与工作状态指示灯实现门灯联锁,手动维修防护门入口处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预备”、“照射”不同状态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安装固定式剂量报警仪、急停开关装置、监控装置等,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误照射。 (四)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使用的工业CT****设备厂****设备厂家组装完成,公司只需****设备厂家运输至现场进行安装调试,不在现场进行拼接、组装等屏蔽施工。故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序是设备安装调试。本项目施工简单,施工期短,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运营期非放射性污染物防治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铅房拟使用风机进风、排风,风机工作时将产生一定的噪声,本项目拟采用低噪声设备,且所有设备均处于厂房内,通过建筑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生产车间外界噪声的贡献很小,项目对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 电离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工业CT检测设备产生的X射线经铅房墙体屏蔽、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受照剂量低于预测剂量,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所致附加年有效剂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所产生的辐射环境影响小,是可接受的。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理。 水污染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铅房四周屏蔽体外30cm处辐射剂量率最大为0.60μSv/h,顶部屏蔽体外30cm处辐射剂量率最大为2.66μSv/h,低于《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6.1.3探伤室墙体和门的辐射屏蔽应同时满足:b)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以及“6.1.4 探伤室顶的辐射屏蔽应满足:b)对没有人员到达的探伤室顶,探伤室顶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通常可取100μSv/h。”的要求,同时满足本项目铅房四周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以及顶部(无人到达)屏蔽体外30cm处辐射剂量率不大于100μSv/h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投用后,所致职业人员年剂量最大为0.411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20mSv/a的剂量限值和本项目5mSv/a的剂量约束值;所致周边公众保护目标最大年有效剂量为0.0908mSv/a,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1mSv/a的剂量限值和本项目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