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井研县镇阳镇龙申村新改建林区道路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四川-乐山-井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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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县镇阳镇龙申村新改建林区道路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县****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道路项目占用**县集体林地0.9782公顷。按行政区域划分,**县镇阳镇龙申村0.9782公顷。项目占用林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用途,须与经审核上报的《**县镇阳镇龙申村新改建林区道路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说明》保持一致。若准予的面积与全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法定林地数据不一致,你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项目建设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涉及到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单位应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占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并严防森林火灾。
四、******局将依法监督检查该项目占用林地实施情况。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支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