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泸古高速TJ-5标钢管加工件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就****泸古高速TJ-5标钢管加工件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承建的泸古高速公路TJ-5标,起讫里程为K48+997~K61+480.04,标段长12.483km,:主要结构物为特大桥2314.08米/2座,大中桥2401.38米/8座,桥梁总长4715.46米/10座,占路线长度的37.77%;**共3座,包括2座车行**,1座人行**;主线涵洞共8座,其中人行通道(兼排水)共1座,车行通道(兼排水)共1处,排水6座。路基8段3185.58m,占路线长度的25.52%。挖方总量为161.78万方,填方总量为226.72万方。隧道4581米/2座,占路线长度的36.71%。40m预制T梁609片,25m预制T梁1371片。本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竣工日期:2029年6月1日。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甲方施工需求;
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种物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询比价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2.5交货期限:分批次交货,供应商需在采购方下达订单五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6本次询价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询价比价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备注 |
| 1 | GGJGJ-01 | 无缝钢管 | Φ108*6mm | 吨 | 133.12 | 中铁十二局泸古高速TJ-5标工地 | 加工定制 |
| 2 | GGJGJ-01 | 无缝钢管 | Φ114*6 | 吨 | 7.04 | 加工定制 |
3.2技术规格书: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3.3结算与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1)采购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综合费单价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询价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3)投标到站单价=出厂价(含税)+运杂费(含税)。结算单价=投标到站单价,结算单价不随市场行情变化而调整。
备注: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价差单位为人民币元。
3.3.2实际结算单价计算如下:
投标到站单价=出厂价(含税)+运杂费(含税)。结算单价=投标到站单价,结算单价不随市场行情变化而调整。
3.3.3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每月实际供货款预留5 %做质保金(质保期 12 个月,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12 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每月实际供货款预留 5% 作为乙方合同后期履约承诺保证,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50%货款在挂账后3个月内支付,80%货款在挂账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20 %货款在挂账后12个月内支付,以此类推。付款起算时间为甲方收到发票并验证合格后20日后。
(2)供应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付款周期:****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以及铁建供票等方式付款(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票据支付比例为50 %,非票据支付比例为50%。因付款方式可能造成的乙方财务费用或供货成本上升,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引起本合同价款的增加。
乙方供货期间,如甲方付款迟延,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付款宽限期,相应款项延期至最后一批货物的末次付款时间节点一次性进行支付,宽限期视为正常支付期,不涉及逾期资金利息或违约。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乙方起诉立案时实际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起诉立案前已支付部分的款项,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1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等损失。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加工、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本次采购材料为分批次进场,供应商须到采购方下达订单后五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4.3供货地点:****公司泸古高速TJ-5标项目工地指定地点。本项目工地较为偏僻,请供应商在报价前确认材料可以送货上门至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的技术标准供应物资,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材料进场以过磅计量验收,磅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实际过磅为准。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绝,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5)检验:买****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测结果又异议的,以双方认可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物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必须更换拒收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测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3.4.9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评审
(1)时间:**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00时。
(2)评审方式:采用线上评审方式。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采取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以注册资金高者优先。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
地 址:**省**市柳雪路368号
2.采购人:****泸古高速TJ-5标项目部
地 址:**省**市**县水尾镇中铁十二局泸古高速TJ-5标项目部
联系人:赵东
联系电话:182****6463
电子邮件:****@qq.com
2026年10月19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二局/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10-19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23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