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包四(米、面粉、油) | |
| 标段编号:PFZGS-FW-202610-0012 | 截止时间:2026-10-24 23:59:00 |
| 项目名称: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 |
| 招标人:**** |
包四(米、面粉、油)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参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拟对大宗食材供应项目组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5个包。预算金额为2120.00万元/年。
包一(肉类-牛肉):预估350.00万元/年
包二(蔬菜类):预估620.00万元/年
包三(豆制品类):预估100.00万元/年
包四(米、面粉、油):预估600.00万元/年
包五(干杂、调味品、鸡蛋):预估450.00万元/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包一(肉类-牛肉):投标人如为屠宰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如为肉类配送/经销商,须提供上游屠宰企业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投标人须承诺所供肉类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保证来源合法;
包二至包五:①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经销外购食品的,另须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②投标人为经销商/配送商:提供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蔬菜、鲜果、鸡蛋等食用农产品无需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材料,但投标人须承诺货源合法、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本注不适用于包一肉类项目要求。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6.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平台系统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登录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在服务平台上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6.3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6.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电话:183****4608。
7.1获取时间:从2026 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 23:59 时止(**时间)。
7.2获取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7.3咨询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183****4608联系咨询。
注:已有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的均可获得采购文件参与采购。
8.1线下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档1份到开标地点:**市**新区景屏路54号**灯具家居建材城商业楼三号楼四层2号、3号。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时间)。
8.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时间)。
9.1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
9.2注册、登录
9.2.1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缴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答疑等。供应商无账号的,须在平台完成注册(选择**意向方完成注册即可)。
9.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9.3.2采用线上开标模式的,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入操作管理界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线上响应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供应商慎重对待。线上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响应文件的唯一性,若有任何选择和保留将做废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在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卫生局)1幢1层,****工业园文星大道纬四路物流园库区办公楼202、203****储备库物流园仓房SDOP20 ;
联 系 人:柏女士;
电 话:151****895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景屏路54号**灯具家居建材城商业楼三号楼四层2号、3号;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082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