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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气瓶检验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气瓶检验检测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镇龙新路59号1层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租赁****公司已建厂房(建筑面积合计4000m2),进行液化石油气瓶的检验检测及报废处置,主要购置全自动残液回收装置、钢瓶焚烧炉、抛丸除锈机、喷塑流水线、气密性试验机、印字机、压扁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检验检测及报废处置液化石油气瓶量约80万只。。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6****1608
附件1:1-****气瓶检验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1.9 mb,
附件2:2-验收专家意见.pdf1.2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