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预估废旧铝材门窗重量为200千克,挂牌总价仅供参考,最终按实际称重重量与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别墅区)地上附着物拆除废旧铝材门窗残值资产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 | ****(别墅区)地上附着物拆除废旧铝材门窗残值资产处置项目 |
| 标的基本情况 | 废旧铝材门窗预估200千克,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
| 挂牌价格 | 废旧铝材门窗18元/千克 |
| 二、挂牌公告期 | |
| 公告起止时间 | 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
| 三、标的展示 | |
| 展示说明 | 挂牌公告期内在标的存放地现场展示(**省**市**市**大道三段6****检测站) 现场查勘联络人:黎俊,联系电话:151****5111 |
| 四、报名事项 | |
| 报名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报名方式及流程 | (一)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登录https://www.****.com/(**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省.**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方式二(线下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一段****服务中心****办公室),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申请表(项目挂牌页面自行下载) 3.踏勘确认表 (三)报名特别提示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通过附件上传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交纳交易(报名)保证金后参与竞价。 |
| 五、特别约定及说明 | |
| 1.转让标的为废旧铝材门窗的残余价值,附图仅展示资产当日现状,供参考使用,实际交割以现场实物资产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对标的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如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委托方提出; 2.本次资产处置以单价作为挂牌价格,成交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内,受让方与委托方签署《转让合同》; 3.对于已拆除的废旧铝材门窗,受让方需在签署《转让合同》且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物资的装运工作;移交过程所发生的(包括不限于搬运、人工、机械、运输、称重等)全部经济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移交期间,受让方应及时拉运,不能以成交价格下跌或其他理由拒绝接收或拉货,否则视为违约。 4.受让方应确保装卸、****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因违反相关规定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5.拆除后的废旧铝材门窗,其保管与看守责任由受让方全权承担,受让方应确保物资在装运前处于安全状态,防止丢失,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的物资丢失,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受让方的运输车辆在装货前后均须接受委托方检查,检查后进行装运称重,两次称重之间运输车辆不得进行增减重量(包括放冷却水、拆卸工具、设备等),受让方须认可该计重器的称量结果,如发现受让方在标的移交运输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可处以成交价2倍的处罚。 7.未经委托方允许,受让方不得装运转让标的以外的物资,受让方装运转让标的以外物资的,按偷盗处理,除向委托方返还外,并按实际盗取价值的2倍进行罚款,且委托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约关系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8.本次交易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类税费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的承担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若受让方因己方原因出现违约,委托方有权没收或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相关违约责任以《转让合同》为准。 10.交易价格为含税价,待所有废旧铝材门窗全部移交并完成结算后,委托方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11.挂牌公告内容与《转让合同》内容有冲突和未尽事宜,以《转让合同》为准。 | |
| 六、交易服务费 | |
| 1.按《**农交所******公司交易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以挂牌方式交易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项目每宗最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2.缴纳方式及时间:交易服务费优先从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竞得人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 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3.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 |
| 七、交易须知 | |
| 与交易行为相关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成交价款不通过**农交所**所专用账户结算;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自行线下付清。 |
| 八、交易规则 | |
| 1.****(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3.本项目所载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处置标的现状和实物为准,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均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全部了解并已现场查勘实物,对标的质量、瑕疵情况完全认可,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4.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5元/千克/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受让方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受让方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结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6.成交后,因己方原因出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不按约定签署合同、不按约支付成交价款等),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等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 九、保证金事项 | |
|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2)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转让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方。 (5)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交易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受让方(竞得方)同意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场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若有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至委托方账户,归委托方所有,无需受让方另行同意: ①受让方无故拒绝、拖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流转合同的; ②受让方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身份信息、经营能力证明等存在虚假、伪造或不实陈述,给委托方或本次交易造成损害的; ③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本次流转交易失败的。 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组织交易的成本、期间林地闲置的租金损失、评估费等),委托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不足部分,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2.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00元 (2)缴纳时间:竞得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退还:资产移交完毕且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时,履约保证金在10日内原路原款退还。若受让方在合同期间不履约或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商务赔偿后仍有余额的,委托方收到赔偿后10日内予以退还。 | |
|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谢先生 187****2528,**市****一段****服务中心****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