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标准****工作部署,****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建办〔2026〕6号)、《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02024)、****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6〕216号)等文件标准要求,****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第三方机构开展**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类分级评价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单位参与询财政控制价,用于财政评审控制价审核。
一、采购项目名称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类分级评价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涉及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2024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5.2万亩,总投资18626.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田型调整17932.5亩,山坪塘19座,提灌站1座,衬砌明渠101.58公里,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机耕路0.51公里,生产路195.41公里。
按照川农函〔2026〕216号文件要求,从田、土、水、路、粮及其他基础设施六个维度,对项目耕作田块区域、基础设施占地区域开展综合评定、划分质量等级;以单一项目为单元形成全套评价成果,保障成果可通过县级专家审查、市级复核,最终满足省级汇交要求。
三、主要服务内容
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严格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手册》、GB/T****0202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实施,完整完成评价准备、开展评价、成果编制与审查、配合成果复核、协助成果汇交五个阶段全部工作。
(一)评价准备阶段
协助县级组建评价工作组,编制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收集整理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耕地质量、国土调查变更等全套基础资料;科学划定评价单元,构建符合西南丘陵区的评价指标体系;配合专家组完成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审定工作。
(二)开展评价阶段
开展项目区现场调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勘测量测、无人机遥感、走访访谈等方式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开展资料审核、指标打分、综合评价,整理初步评价结果;配合专家组完成数据资料完整性、合理性审核。
(三)成果编制与审查阶段
分项目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报告、项目基本信息表、各类数据表、空间矢量数据库等全套成果;按照规范绘制评价单元图,完成数据库建设;配合组织专家审查;若专家意见与评价结论存在较大分歧,按要求重新开展评价、修正成果后再次提交专家审查。评价报告提纲严格执行川农函〔2026〕216号附件1要求。
(四)配合成果复核阶段
提交全套评价成果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配合项目审批单位开展成果复核;按照复核反馈意见限期修改完善成果,直至复核合格。
(五)协助成果汇交阶段
按市农业农村部门成果汇交格式要求,整理完善各项目评价报告、数据表、空间矢量数据,协助县级完成成果汇总,提交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保障满足省级汇交条件。同时做好过程资料归档,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传播评价成果资料。
重要技术规则:执行GB/T****02024等级划分规则,建设质量分满分100分,划分为优等(≥90)、良等(8089)、中等(7079)、一般(6069)、不合格(<60);水指标任一指标为最低档次,直接判定评价单元不合格。
四、报价须知
(一)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本项目实施全过程劳务费、差旅费、外业勘测费、土壤检测化验费、设备使用费、资料打印、专家配合、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二)报价文件须包含: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见附件1);
2.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00,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地址:**省**县竹凤路111号,****农田建设管理股;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18—****116。
(四)报价单位应当结合本项目工作量、技术要求据实市场报价,本次报价将作为本项目采购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须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部评价及成果修改汇交工作,满足11月15日前市级成果上报省厅时间要求。
(六)成果要求:所有报告、表格、矢量空间数据成果必须符**农函〔2026〕216号文件及GB/T****02024国家标准,确保通过专家审查、市级复核,完成向上汇交。
五、其他说明
本询价仅作为项目采购前期价格征集,不代表确定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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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