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人:
我公司于2026年10月8****水库工程管理系统自动信息化、安全监测、管理中心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比选公告(比选编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比选文件进行了梳理,现作以下修改、澄清及补充:
一、修改内容:
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公告”﹒三、合同工期条款:“本比选项目工期要求:本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具体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完工日期为2028年10月30日,合同总工期24个月。”。
修改为:“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施工总工期为44个月,其中包含建设工期38个月,试运行6个月。”,实际以工程进度为准。
二、澄清内容:
(一)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详细要求”﹒5.2.2软件交付条款:“软件交付应按照比选文件技术要求,完成所有系统功能开发工作,满足用户建设期及运行期的主要管理需求,完成开发后根据实际进度情况,分批次投入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阶段,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意见,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所有功能模块实现后,应当至少进行为期60日的试运行。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承包人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所有功能模块实现后,应当至少进行为期60日的试运行”;
澄清: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完成,功能模块实现后,需进行不少于60天的试运行,实际以建设单位、设计方要求为准。
(二)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详细要求”﹒5.1“项目工期”:“试运行6个月。”
澄清:本项目联调完成后的试运行期为6个月,实际以建设单位、设计方要求为准。
(三)“项目建设管理子系统功能模块清单”在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详细要求”﹒4.1“主要建设内容”﹒模块清单中。
(四)比选文件﹒第三章“参选人须知”﹒3、“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与比选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本条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为参选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与本项目类型相似的工程承包业绩(合同业绩)”。
(五)本项目为专业承包项目,信息化、安全监测、管理中心站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已在比选文件中明确,各参选人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同时,还应从项目实际出发考虑项目建设的完整性,其产生投入由参选人自行进行分摊计价。
三、补充内容
****水库工程管理系统自动信息化、安全监测、管理中心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比选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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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