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全域供水臭氧发生器及配套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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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域供水臭氧发生器及配套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16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县全域供水臭氧发生器及配套设备采购

比选人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挂网比选的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确定材料采购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县21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拟采购臭氧发生器(5G/h额定功率0.13kw 流量15m2/天)205台、射流器(流量2t)205台、增压泵(30米扬程流量2m2/h 功率0.75kw)205台。

2.3 工期: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

2.4 比选范围:该项目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装卸、运输、安装及安装所需配件、辅材、调试等所有费用。

2.5 标段划分:/

2.6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选人免费完成维修或更换;如货物经中选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选人的违约责任。质保期满后若需要维修的,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各种配件。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选人亦应负责修复,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中选人应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品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资质。

3.2禁止参加比选的情形: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集团****公司226办公室

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通过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有以下两种:

1.介绍信上写上QQ邮箱,报名成功后比选文件通过QQ邮箱发送

2.自行准备U盘,报名成功后文件通过U盘拷贝至各供应商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县文庙沟165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73****3212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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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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