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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3MA67H30K96 | 建设单位法人:**辉 |
| 周双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凯旋路175号 |
| **气田中深103井区灯二段气藏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建设工程)(分期验收:**001-H32井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B072-天然气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5.141520,105.140990,105.140920,105.140690,105.140510,105.140300,105.140310,105.140310,105.140250,105.139760,105.139290,105.139110,105.139190,105.138930,105.138550,105.138550,105.138270,105.138160,105.137740,105.137540,105.137350,105.137890,105.137980 纬度: 30.511390,30.511140,30.510580,30.509790,30.509560,30.509290,30.509020,30.508670,30.508210,30.507840,30.507500,30.507170,30.506920,30.506550,30.506130,30.506000,30.505810,30.505620,30.505200,30.504680,30.504020,30.503550,30.5033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6 |
| 遂环评函〔2024〕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0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 |
| ****0903MA67H30K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浩力****公司 |
| 915********5898656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6-02-07 |
| 2026-02-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07 |
| 2026-09-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h-eia.com/show_news.php?newsid=1198 sid=1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站4座(**001-H31、**001-H32、**001-H33/H34、**001-35-H1/H2),**1#集气站1座(设计规模120×104m3/d),改造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1座。配套建设内部集输管线5条,约24.6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环保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调查内容为**001-H32井站、**001-H32井采气管线以及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001-H32井建设工程实际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管线实际施工时,管线实长为1.1km。 |
| 环评及批复中采气管线长度为1.0km。由于环评阶段管线长度为水平长度,管线实际施工时,管线实长为1.1km;采气管道长度略有增加,增加0.1km,线路增加长度为10%,设计压力、用管和线路整体走向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气-捕屑器-节流器-水套炉-二级节流-流量计-T接采气管线 | 实际建设情况:采气-捕屑器-节流器-水套炉-二级节流-流量计-T接采气管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废水、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周边居民现有设施处理。试采期井站分离产生的气田水暂存于集气末站气田水罐中,定期罐车拉运至磨005-U2井回注处理。各站场装置检修时产生的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中,定期经罐车拉运至磨005-U2井回注。1#集气站分离出的气田水进入站内气田水罐中,通过泵增压管输方式输送至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气田水罐中,定期罐车拉运至磨005-U2井回注处理。**001-H32井站采用气液混输工艺输送采出气至已建中深103井~蓬探106井管线,经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进行气液分离,产生的气田水暂存于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气田水罐中,定期罐车拉运至磨005-U2井回注处理。初期无人值守井站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场及周边绿化。 施工废料可回收的部分全部由废品收购方回收处理,剩余废料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农户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管道敷设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堆存时间,开挖和调运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和抑尘措施。试采清管、检修废****管理处检修时统一收集(不在站内暂存),交有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处置。废药剂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不在现场暂存。井站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试采过程中水套加热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放空燃烧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1#集气站闪蒸汽废气经闪蒸汽增压回收装置处理后汇入生产分离器出口管线,同原料气一并输送至**净化厂进行处理。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闪蒸汽废气经已建闪蒸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放散管排放。 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井口区域、放空分液罐区、柴油发电机房地面等重点防渗区严格进行重点防渗,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001-H32井站设置了1个放空分液罐,现暂未产生放空分离液;项目原料气气液混输至已建中深103井~蓬探106井管线,在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进行气液分离,分离产生的气田水暂存于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气田水罐中,定期罐车拉运至镇2井回注处理,不外排。**001-H32井站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污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工期,对管沟开挖的表土及时用防雨布进行了遮盖,减少水土流失的影响,并采取分段独立开挖,及时回填的方式,减少表土的临时堆存时间;站场区域****施工队交****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废金属等进行集中收集,由施工单位****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由于**管线运营期间暂未进行清管及检修作业,因此暂无清管废渣和检修废渣产生。后期产生后由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收集后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药剂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不在现场暂存。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障设备良好工作状态;昼间施工,尽量避开周边居民中午午休时间;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车辆实行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运营期站场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站场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建筑隔声;放空区距离周边居民较远,且放空频次很小,放空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小。 废气:施工期采取湿式作业,对施工场地采取扬尘防护网、洒水降尘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站场在站内工艺装置阀门等存在少量废气泄漏,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站内无组织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站场检修及事故放空排放的放空废气经站内**20m高放空火炬燃烧放空。 地下水:运营期在工艺、管道、设备等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放空分液罐区和工艺装置区重点防渗。 加强集输管线的巡查,一旦发现管线泄漏,及时关闭截断阀;加强管线内腐蚀检测,如有问题及时采取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进行跟踪监测。 |
| 根据实际情况,试采集气站气液分离后产生的气田水回注井调整为镇2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挖方和填方作业避开了雨季;管沟开挖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每施工一段就立即回填;对穿越处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防止垮塌;严格按设计控制管沟开挖宽度,没有超宽作业;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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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放空分液罐 | / | 井站设置有1个放空分液罐。检修、事故放空时产生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后期拉运至回注井回注,目前暂未进行检修和事故放空,暂未产生放空分离液。 | / | |
| 2 | 气田水罐 | / | 项目原料气气液混输至已建中深103井~蓬探106井管线,在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进行气液分离,分离产生的气田水暂存于蓬探1井区试采集气站气田水罐中,定期罐车拉运至镇2井回注处理,不外排. | / |
| 1 | 水套炉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 2 | 放空火炬 | / | 井站设置了1套放空火炬及放空分液罐,放空火炬高20m,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气和事故超压放空废气经气液分离后通过放空系统点燃排放。 | / |
| 1 | 噪声防治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站内设备合理布局,站场四周设置实体围墙等。 | 监测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井口区域、放空分液罐区、工艺装置区等重点防渗区严格进行重点防渗,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工艺装置区、井口区以及放空分液罐区重点防渗。根据监测结果,周边居民地下水井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
| 1 | 施工废料可回收的部分全部由废品收购方回收处理,剩余废料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边农户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管道敷设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方式,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堆存时间,开挖和调运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和抑尘措施。试采清管、检修废****管理处检修时统一收集(不在站内暂存),交有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处置。废药剂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不在现场暂存。 | 施工期已结束,现场无遗留施工环境问题;营运期管线暂未进行清管及检修作业,暂无清管废渣和检修废渣产生,后期产生后由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收集后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药剂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不在现场暂存。 |
|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 施工期已结束,管线沿线施工作业带均已回填复垦,施工期间严格按设计控制管沟开挖宽度,没有超宽作业;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置。 |
| 1 | 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建立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测制度,设置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备,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严格制定并及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等应急措施。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突发性事件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及投诉事件,管道沿线采取了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沿线设置管道标志桩和警示牌;已加强对沿线住户、企业的宣传、教育,加强管道沿线巡检工作。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已取得区域应急预案备案回执,建设单位应当将本项目纳入该应急预案中,尽快完成预案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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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管线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施工结束后,管线临时占地已进行迹地恢复,目前生态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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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