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全县城区公用路灯照明能源费用托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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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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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公用路灯照明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开发区鑫晶大道 26,619,740.00元 96.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C****0000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县**公用路灯照明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照明设施,具体包含:沿江路、环城路、绕城路、**大道等121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龙尾大桥和川大桥等市政桥梁;高速路匝道等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十年,负责托管服务范围内全部灯具及照明相关的其他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集中控制亮灯时间、开展日常巡查、保养、检修、更换及相关配合工作,负责对所管护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紧固、调试、调校、润滑和部件更换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十年(含建设期6个月)。 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道路照明开、关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快速路和主干路宜为30lx,次干路和支路宜为20lx”的规定,基础执行“日落后20分钟开灯,日出前20分钟关灯”的安全底线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蒲盛平、秦祖兵、李怡霆、颜强、丁继军、刁洁(采购人代表)、王鸿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采购最高限价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500万部分费率为0.8%,500-1000万部分费率为0.45%,1000-5000万部分费率为0.25%,代理服务费以各部分累计之和下浮1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116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966;地址:**省**市**县**镇**路8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环城路99号

联系方式:0835-****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028-****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028-****5158

****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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