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鑫****公司鑫川岳**年产500辆半挂车项目、**川****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517
通讯地址:****
邮 编:618000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1. 文件名称:关于**鑫****公司鑫川岳**年产500辆半挂车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267号
发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全文:见附件
2. 文件名称:关于**川****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270号
发文时间:2026年10月15日
全文:见附件
德环审批〔2026〕267号(关于**鑫****公司鑫川岳**年产500辆半挂车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6〕270号(关于**川****公司钢结构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