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绿廊建设项目(一期)、峨边彝族自治县大溪沟微型灌区及水域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绿廊建设项目(一期)、峨边彝族自治县大溪沟微型灌区及水域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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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县城市绿廊建设项目(一期)、**县大溪沟微型灌区及水域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排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县城市绿廊建设项目(一期)、**县大溪沟微型灌区及水域功能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原因: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第11条第(1)款其他约定内容。 更正内容:1、将原招标文件第11条第(1)款“该工程出现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采购人有权根据变更对材料采购量进行调整并对已发出的供货通知单中的数量、批次、到货时间进行调整(每一批次须提前3天向供货人发出调整通知书)”更正为“该工程出现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采购人有权根据变更对材料采购量进行调整并对已发出的供货通知单中的数量、批次进行调整(每一批次须提前3天向供货人发出调整通知书)。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调整通知书后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2、将原“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20分”更正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20分”3、将原“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 23时59分”更正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1月04日 23时59分”4、将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 时20分”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20分”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县沙坪镇大坪路 13 号 10 幢

联系方式:0833-****57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蜀西路 88 号 6 号门 7051-7060

联系方式:028-****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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