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设备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3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4,3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由投标人提供兽药产品的: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批件;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且经营范围中含有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批件。②采用合同分包形式提供兽药产品的:分包承担主体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批件;分包承担主体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且经营范围中含有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批件。(本项目兽药产品为:动物疫苗、驱虫药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本项目消毒产品为:碘伏)(须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计划编号:513********200001551;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财政局,联系方式:0836-****078;
名称:****
地址:**县新区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150****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联系方式:028-****82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辉
电话:02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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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