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15】
关于电子显示器设备物资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第三次)
我部就电子显示器物资项目,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采购资金全部落实,现就具体要求公告如下,****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拟对电子显示屏、升降设备进行采购。最高限价:250000.00元,相关质量技术标准见询价文件。
四、公告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
五、询价文件: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14时30分
(二)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5时整
(三)报价地点:**省**市**区。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5时整
(二)开标地点:**省**市**区。
八、报价方资格要求和资质文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本次采购商品生产能力或销售资质企业。
6.无恶意欠款、无理拒付、结算垫付、被冻结扣划等不良财务记录。
(二)资质文件
1.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必须通过年审或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投标人务必于2025年4月18日18时00分前将资质文件通过邮箱送达至我部。报名文件封面****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发送短信(项目名称+编号+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至杨先生处备案,过时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杨先生(备案)
电 话:155****1993 153****1307(备案)
邮 箱:****@163.com
地址:**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