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拟公开选聘一家第三方机构提供**国资国企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工作。现将有关公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六)比****中心**有常驻机构(提供承诺函);
(七)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保密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关资料设计工作经验。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资国企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包含《**国资国企楼宇推介手册》《**国资国企创新场景清单》《**国资国企创新场景指引》《**国资国企创新场景典型案例》)。
(二)完成时间:所有宣传资料设计及制作工作于2025年4 月17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完成时间,则依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商定的时间为准。
三、服务费用最高限价
此次制作费用最高限价9万元,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人工、材料、运输、税金及其他全部费用、利润等。中选供应商在完成所有宣传资料设计及制作工作,并经过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15:00前(**时间,下同)携带下述材料至**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科技金融大厦B1座11楼1111办公室进行报名。
(一)报名人员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报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名单位的“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截图时间应在报名前3日内)。
(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五)采购人当场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验证,并向满足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供比选文件。
上述报名资料盖单位鲜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5:00时,地址为:**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科技金融大厦B1座11楼1111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公告及结果发布媒体
本次比****国资委网站(网址:http://gzw.****.cn)上发布。
七 、合同签订
中选供应商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选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科技金融大厦B1座11楼1111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电话:****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