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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近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流程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1、结果为“批准”的企业,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2、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
3、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4、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中心3楼24号市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0830--****066、0830--****672。
附件:下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2025年第2批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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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