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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意见稿公示
在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由中圣****公司承担的《**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同时更好地做好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项目投资:6.67亿元,其中河门口码头2.83亿元,汪家坪码头3.84亿元。
建设地点:****县,河门口码头位于乌东德镇境内**江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02°35'13"E、26°21’29"N;汪家坪码头位于溜姑乡境内**江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03°02'07"E、26°30’08"N;
建设内容:项目共包括2个码头,均位于**县境内,顺岸布设,其中河门****水电站坝上,距离坝址约6.2公里,**2个3000吨级泊位(结构兼顾5000吨级船舶),1个散货泊位、1个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50万吨/年;采用高墩台和浮码头结构型式,陆域布置堆场及生产生活辅助区等配置设施。汪家****水电站坝下,距离坝址约88.3公里,**2个3000吨级泊位(结构兼顾5000吨级船舶),1个散货泊位、1个通用泊位,设计吞吐量210万吨;采用斜坡码头和分级平台结构型式,陆域布置堆场、进港道路及生产生活辅助区等配置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工程施工期间,主要产污环节为:施工过程及材料运输中产生扬尘、临时搅拌站粉尘;施工设备产生噪声;施工人员排放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陆域和港池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和建筑垃圾。港池开挖、码头平台建设等涉水施工活动将对水环境和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地表扰动、开挖、回填,占用土地、改变局部地形或土地利用方式,破坏地表植被,影响局部生态系统结构完整,进而影响生态系统内或附近野生动物的栖息或活动。这些影响是可逆的,当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项目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到港船舶废气、散货贮存、输送、泊位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及食堂油烟。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船舶废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压舱水)、陆域地面冲洗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机修间含油废水(河门口码头)、初期雨水及陆域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作业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76~100dB(A)之间。
4、固体废物:主要为河门口卸货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餐厨垃圾、船舶机修和日常维护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棉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散货泊位装卸处配套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作业面;转运站高架皮带机设封闭式,配套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作业面;设全封闭式散货堆场,大部分粉尘在堆场内沉降,同时堆场内设置喷雾抑尘系统,顶棚均匀布设喷雾头,可保证覆盖所有料堆,同时堆货完成后采用篷布覆盖。
废水防治措施:船舶生活污水由码头移动式自吸污水泵,****处理站,同陆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地面冲洗、喷淋降尘,不外排。
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压舱水由码头移动式自吸污水泵,抽至****处理站同陆域陆域地面冲洗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机修间含油废水一并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地面冲洗、喷淋降尘,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码头陆域截排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降尘,不外排。收集初期雨水通过阀门来控制,在降雨开始时,打开初期雨水池阀门,使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完毕后,关闭初期雨水池的阀门,后期雨水沿厂区雨水排放口最终排至**江。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在设备运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通过上述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河门口码头陆域卸货固废,全部及时清扫收集送回仓库储存。化粪池、****处理站及初期雨水池沉渣污泥定期清掏,收集后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食堂隔油池定期清掏,废油脂、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有合法手续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河门口码头及船舶机修和日常维护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棉纱,汪家坪码头及船舶日常维护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含****处理站废油均在危废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投资建设的**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县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的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项目建成后,可促进区域物流发展,降低综合物流成本,促进沿江区域集中连片经济落后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凉山港水运体系,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183 2888 3938
环评单位:中圣****公司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4栋11楼
联系电话:187****2796
联 系 人:李工
电子邮件:
****@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
(1)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项目用地施工期、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主要是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第二次公示
链接: https://pan.**.com/s/1XdCRySahn7kntxkZRHTscg 提取码: b9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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