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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州****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州****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杂谷脑镇老街**路36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建设P2实验室2个、PCR实验室2个。购置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1台、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1台、PCR扩增仪1台等化验分析设备。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45人)中进行调配。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工程投资:环评阶段设计总投资约10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31万元;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31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73****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