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海绵钛桶 | 10000 | 个 | **省****区桂花街358号 | 海绵钛桶 | 铁质 | 无 | **** | 无 |
1、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2.8%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汇入******公司账户,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2、成交用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按合同预估量缴纳服务费,否则循******所缴纳的保证金抵扣服务费。
3、服务费以结算单的形式与成交用户结算,结算数量以实提量为准,多退少补。
4、竞买人接到成交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凭盖有******公司业务专用章的****集团******公司当面签订合同并办理提货相关手续,合同执行期至2025年3月31日,不得超期,逾期不能办理提货并支付货款的则按违约处理。成交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微信通知、QQ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等。
5、该**税率为13%,以货物实际过磅重量乘以单价结算,缺量不补。以现汇方式支付货款,支付货款后由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卖方负责按货物堆放顺序进行装车,竞买人可现场监装,但不得以挑选货物为由拒绝装车且应听从现场人员指挥。
7、不提供质量证明书,后期不处理质量异议。
8、平台联系人:138****6872(冯先生) 卖方联系人:153****9977(徐先生)。
图片、附件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看货的实物为准。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物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物的之一切现状,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检标的物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