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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卫生所已****医疗机构****领导小组进行的初审和现场勘察,拟签订攀枝****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和情况反映,请向****综合股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电话:0812—****003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执业地址 |
1 | ****卫生所 | **市**三线大道北段10号 |
****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