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可七”系列商标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标前询价邀请函
致各报价单位:
我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冉可七”商标转让价值评估服务的招选工作,项目需在近期启动相关工作,根据《**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标前询价函形式了解本项服务的市场价格,特向贵单位询价,现将有关询价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冉可七”系列商标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二)商标介绍:采购人与“冉可七”账号**项目在2024年9月12日顺利结项,目前采购人拥有“冉可七”(****2761、****4769、****6910、****3096、****2413、****1642、****1738及“冉可七”冉(****9246、****5435、****9775、****0419、****7964、****3608、****2468)系列多个商标的所有权。采购****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合规流程招选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商标进行评估,并按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二、服务内容
对“冉可七”系列商标进行科学、公正的价值评估,我们将严格筛选评估机构,优先考虑具有专业资质认证、专业的评估团队且在商标评估领域拥有丰富实战经验,能够运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合适的评估方法,全面考量商标的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精准评估“冉可七”系列商标的市场价值。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全部服务工作,服务时间暂定6个月,各项工作服务周期以书面通知或合同约定为准。
四、交付成果
1.书面报告:评估机构需提交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冉可七”商标价值评估报告》,报告需采用A4纸幅面,封面加盖评估机构公章、骑缝章,并由负责项目的注册评估师签字确认。
2.电子文档:提供与书面报告内容完全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档。
3.交付时间
评估机构收到采购人的工作指令后需在10天内(包含10天)完成评估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评估报告。
五、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服务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信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3)评估****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协会的单位会员证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回函时间及回函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23:59
报价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23:59
相关资料请通过**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com/)链接下载,报价表(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联系电话:183****5942
询价人:****
2025年4月2日